2024版GB15979一次性衛生用品(抗菌劑)標準內容及檢測實驗室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報告用途 銷售、質量控制 檢測對象 一次性衛生用品 費用和周期 視具體產品而定 聯系電話 13760668881 聯系手機 13760668881 聯系人 鄒工 立即詢價 |
隨著新產品、新材料不斷涌現,對產品的衛生要求進一步提高。為更好規范產品發展,守護消費者健康,市場監管(國家標準委)在2024年6月25日發布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該標準代替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并將于2025年7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由國家疾控局組織修訂,主要修訂了五方面內容。
一是調整了標準適用范圍,調整了“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定義,增加了“衛生濕巾”“劑”“劑”等類別的術語和定義。
2024版范圍:
適用于銷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
2024版定義: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是指與直接接觸的,為達到生理衛生或、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注:主要包括婦女經期衛生用品、排泄物衛生用品(不包括廁所用紙)和衛生濕巾、劑、劑等其他衛生用品。
二是細化了原材料衛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質和生產用水要求。
▲原材料應符合消毒產品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無毒、無害。不應使用廢棄或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作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下列禁用物質。
▲根據產品工藝規程選用符合相應產品質量標準的生產用水。
▲衛生濕巾、抗(抑)菌劑和其他含有抗(抑)菌成分的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有效成分含量應符合產品標簽說明書標注的含量,其中用于手、皮膚、黏膜的產品,限用物質使用濃度應符合標準里限量要求規定。原材料中有標準規定的限用物質時,應在包裝上標識。
三是優化了生產過程衛生要求,將生產環境衛生指標、消毒效果生物監測評價與產品衛生指標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調整為生產過程衛生要求。
▲抗(抑)菌劑生產車間空氣應符合《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的要求,工作臺表面和工人手表面菌落總數符合標準要求;
▲消毒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初始污染菌應小于或等于 10 000 CFU/g 或 CFU/mL;
▲應對用于消毒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的消毒方法進行消毒效果檢測,并符號標準要求。
四是強化了產品衛生要求,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不同產品的健康風險,按風險等級增加了pH值、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殘留量理化指標,同時調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標和毒理學安全性要求。
▲根據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不同產品的特性和用途增加了理化指標。
▲明確了衛生栓(內置棉條)和提高了抗(抑)菌劑的微生物學指標的要求。
▲根據產品用途以及接觸皮膚、黏膜的不同,細化了毒理學試驗項目。
五是更新和補充了相關檢測方法,調整了真菌檢測方法,優化了殘留量檢測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標檢測方法、部分抗(抑)菌試驗方法等。
▲增加了相關產品理化指標的檢測方法、空氣采樣器法、產品毒理學試驗方法中眼刺激試驗樣品處理方法、產品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選擇原則以及部分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尤其是增加了高吸水材料性能試驗方法;
▲優化了產品微生物檢測方法中采樣數量、接種樣液量和真菌檢測方法、產品殘留量檢測方法;▲調整了產品抗(抑)菌性能試驗方法中樣品采集數量以及殺菌和作用時間。
考慮到標準實施后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新修訂的標準對原材料、生產環境、產品衛生指標等進行調整,本標準發布后12個月正式實施。同時,為避免產品的浪費,規定:
本文件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在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的前提下,可以銷售至產品標示的有效期(保質期)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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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試驗可以做《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要求》標準項目的檢測,有檢測需求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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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附 錄 B
產品微生物檢測方法
B.3 大腸菌群檢測方法
B.3.1 操作步驟
B.3.1.1 增菌培養:取樣液 5.0 mL 接種至 50 mL 乳糖膽鹽發酵管內,置 36 ℃±1 ℃ 培養 18 h~24 h,如不產酸也不產氣,則報告為大腸菌群陰性。
B.3.1.2 分離培養:如產酸產氣,則劃線接種伊紅美藍瓊脂平皿,置 36 ℃±1 ℃ 培養 18 h~24 h,觀察
平皿上菌落形態。典型的大腸菌落為黑紫色或紅紫色,圓形,邊緣整齊,表面光滑濕潤,常具有金屬光澤,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帶或略帶金屬光澤,或粉紅色,中心較深的菌落。
B.3.1.3 染色鏡檢與鑒定:取疑似菌落 1 個~2 個作革蘭染色鏡檢,同時接種乳糖發酵管,置 36 ℃±1 ℃ 培養 18 h~24 h,觀察產酸產氣情況。
B.3.2 結果報告
凡乳糖膽鹽發酵管產酸產氣,乳糖發酵管產酸產氣,在伊紅美藍平皿上有典型大腸菌群菌落,革蘭染色為陰性無芽孢桿菌,可報告被檢樣品檢出大腸菌群。
附 錄 E
產品殺菌性能、性能與穩定性檢測方法
E.5.4 浸漬殺菌試驗
E.5.4.1 適用范圍
適用于毛巾、棉襪、棉布等含有溶出性材料的織物對微生物效果的試驗。
E.5.4.2 試樣和菌懸液制備
E.5.4.2.1 試樣
在距試樣布邊 10.0 cm 以上、離布端 1.0 m 以上部位,剪取直徑為 5.0 cm 的圓形試樣若干,取 3 份試樣分別裝于 3 個錐形瓶中,蓋好瓶口備用(需用試樣數量要根據纖維類別及織物織法而定,以能吸收1.0 mL 菌懸液且錐形瓶中不留殘液為度)。另同法剪取與試樣相同材質但不含劑對照織物若干,取2 份分別裝于 2 個錐形瓶中,蓋好瓶口,121 ℃ 15 min 備用。
E.5.4.2.2 菌懸液的制備
用接種環將保存的菌種以劃線法接種到營養瓊脂平皿,36 ℃±1 ℃ 培養 18 h~24 h,取典型的菌落移種到含肉湯培養基的錐形瓶中,36 ℃±1 ℃ 培養 24 h,用肉湯對培養液進行系列稀釋,使菌懸液的含菌量為 1.0×10 5 CFU/mL~5.0×10 5 CFU/mL。
E.5.4.5 評價標準
E.5.4.5.1 “0”接觸時間對照織物的平均菌落數應在 1.0×10 3 CFU/片~5.0×10 3 CFU/片。
E.5.4.5.2 陰性對照應無菌生長,陽性對照菌數比“0”接觸時間的菌數明顯增加。
E.5.4.5.3 各次試驗的殺菌率均大于或等于 90%,即可認定該樣品具有作用;各次殺菌率均大于或等于 99%,判有較強作用。
新版的性能試驗有5個方法,分別是①劑性能試驗(適用于液體劑);②載體浸泡定量試驗(適用于膏體或半固體凝膠類、黏稠狀產品);③環試驗(適用于含溶出性物質或可制成直徑為5mm片狀物的固體產品);④浸漬試驗(適用于溶出性織物如毛巾、內衣等);⑤高吸水材料性能試驗(適用于非溶出性高吸水材料產品)。
而舊版的試驗方法只有2個,分別為①溶出性產品性能試驗方法;②非溶出性產品性能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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