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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扣電池UN38.3概要檢測公司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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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1
    鋰電池UN38.3報告
    報告2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報告3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運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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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扣電池UN38.3概要檢測公司
    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

    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
    .

    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紐扣電池UN38.3概要檢測公司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后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貨物。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托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后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準予免交。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后,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率的智能倉儲來源于5G的支撐,所以5G間接地通過倉儲來為上游電商企業提供貨物保障,能夠為客戶提供更好的物流服務體驗。智能倉儲還需要企業投入更多的硬件資源,并且合理布局倉儲的模式,這樣5G才能發揮更大的效果。國家對于物流企業的倉儲自動化也是十分關注,因為物流倉儲的價值是整個供應鏈的一個節點,使用智能化倉儲環境既能夠保障倉儲安全,更能提高出庫和入庫的效率。基于5G實現的全自動化物流運輸無論是自動化駕駛還是其他智能駕駛技術都需要車聯網技術的支撐,車聯網技術能夠使得物流中的車輛或者無人機等設備被輕易接入網絡平臺,遠程的控制中心能夠對其進行調度規劃,并且下發必要指令。
    以家電、消費電子等為重點,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健全廢舊產品回收拆解體系,完善機動車、船舶和農機報廢回收更新辦法。在回收消費領域我們還有很大的空間和潛力可以挖掘。第三,大力改善消費環境。重點是在提升質量和推廣經驗上下功夫。所謂提升質量,就是要順應居民消費升級的趨勢,提升產品和服務競爭力,加強服務業標準體系建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充分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所謂推廣經驗,就是通過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等方式,積極推廣各地促進消費的好經驗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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